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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确定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由住宅和城乡建造部批阅;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批阅,报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存案。

  《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批阅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能负责人已获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档专业技能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作业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间,具有工程或许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能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获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作业的阅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契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纪(出资人在外);

  3、一起承受投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事务;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能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能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根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据;

  (五)企业交纳经营收入的经营税发票或税务部分出具的交纳工程造价咨询经营收入的经营税完税证明;企业经营收入含其他事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经营收入的财政审计报告;

  新请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资料。

  1、请求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请求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或许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提出请求。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造主管部分、国务院有关专业部分应当自受理请求资料之日起20日内检查结束,并将初审定见和悉数请求资料报国务院建造主管部分;国务院建造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议。

  住宅和城乡建造部自收到初审定见和资料之日起,在二十个作业日内作出决议;因故经分担部长同意,可延长十个作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