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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元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请求署理记账资历的公示

  我局于2023年07月07日受理了烟台元鼎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挑选以奉告许诺方法请求署理记账资历的请求。依据《署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署理记账职业“证照别离”变革进一步激起市场主体开展生机的告诉》(财办会[2021]20号)等规则,现将该公司有关状况予以公示。

  1.署理记账事务担任人马腾越(身份证号码:3706811990****6822)在该组织专职从事署理记账事务,具有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历或许从事管帐工作不少于三年。

  2.署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吴晓颖(身份证号码:3706811992****0626)、刘琦(身份证号码:3706841993****0534)在该组织专职从事署理记账事务,具有管帐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事务技术,可以独立处理根本管帐事务。

  3.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关于不得从事管帐工作的违法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