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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村级集体经济蛋糕做大带来新的廉政风险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出台鼓励支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一揽子”政策,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充分发展,实现了从弱到强,从零散到集约,从空壳到实体化运作,集体经济蛋糕越做越大,但也要谨防由此带来的新的廉政风险。

  (一)对组级集体资金疏于管理。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部分村,组级通过场地出租等途径增加组集体经济收入,拥有少数的组集体资产,组集体资金存在被侵占、挪用的风险。

  (二)多头插手管理村级资金。一些地方混淆农村集体资金性质,把属于村集体的承包费和转移支付等资金当作财政预算外资金来管理,直接用来弥补财政缺口;极少数乡镇包村干部也趁机借用村集体资金或报销自己的一些吃喝费用,侵占集体资产。

  (一)“村社合一”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有短板。以村为单位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虽能有效发挥村集体资产资源效益,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重大决策、效益、资金使用等方面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但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资产金额的投入到村级经济合作社后,因管理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不规范、群众参与度不够,专项资金投入后的经营管理不规范,实际经营效益不佳。

  (二)会计核算不精准,资产管理不规范。近年来,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地村级财务核算多由乡镇财政所或会计公司代理记账,由于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必须从财政所直达施工方或入股到投资企业,会计代理人员很容易漏记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加之村干部对村集体资产管理意识相对淡薄,造成财务核算与村集体实际资产不相符,使得部分村集体资产游离在账外,不利于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四议两公开”程序不透明,阳光化操作不够。“四议两公开”是提高基层群众参与度、知晓度的重要管理制度,村级应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投向、收益资金使用上要充分汲取基层群众智慧,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化操作。部分项目村在实际运行中宣传力度不大,基层群众对政策和项目理解不透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程序上、内容上有走“过场”的现象。

  (一)建全高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特点和实际的需求出发,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全程进行相对有效监督与管理。针对财务管理的实际的需求与特点,采取与之匹配的监督管理方法和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金额来源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在实际的工作中将每一笔资金做好收支分类记录,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高效、严密的监督,使资金得到合理规划和使用。

  (二)提高财会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扩大同时,应从现有工作体系出发,编制科学合理的财务工作人员培训方案,全方面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人员行为。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要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监督工作由专人负责,并且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与专业性,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质量。

  (三)建立民主公开的管理体系。依据相关规范管理要求,每季度定期公开相关的财务数据,接受村民监管,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实现群策群力。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阶段和管理特点出发,积极采纳村民的建议与意见,逐渐完备与优化管理方案,使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四)规范村财镇管加强资金管理。明确村财镇管的内容,农村集体的所有收入,包括土地占用补偿收入、专业承包户上交的收入、日常营收款项等,要全部交到乡镇财政所进行统一保管,凭证与村账进行统一保存和归档,保证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发生明显的变化,不擅自挪用农村集体资金,不改变村集体资金的性质,不利用农村集体资金填补财政资金空缺。梳理资金的使用渠道,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管工作可以正常运行,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力度,保证专款专用,不擅自挪用,分开记录村与村之间的账目,使记账活动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