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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管帐职称《经济法根底》知识点及习题:署理记账

  除管帐师事务所以外的组织从事署理记账事务,应当经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同意,收取由财政部一致规则款式的署理记账许可证书。

  (1)依据托付人供给的原始凭据和其他材料,依照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的规则进行管帐核算,包含审阅原始凭据、填制记账凭据、挂号管帐账簿、编制财政管帐报告等;

  (1)对本单位产生的经济事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许获得契合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规则的原始凭据;

  (4)关于署理记账组织退回的,要进行更正、弥补的原始凭据,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弥补。

  (1)恪守有关法令、法规和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的规则,依照托付合同处理署理记账事务;

  (3)对托付人要求其作出不妥的管帐处理,供给不实的管帐材料,以及其他不契合法令、法规和国家统-的管帐制度行为的,予以回绝;

  【留意】署理记账组织为托付人编制的财政管帐报告,经①署理记账组织担任人和②托付人担任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供给。

  【解析】署理记账组织能够承受托付处理下列事务:(1)依据托付人供给的原始凭据和其他材料,依照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的规则进行管帐核算,包含审阅原始凭据、填制记账凭据、挂号管帐账簿、编制财政管帐报告等;(2)对外供给财政管帐报告;(3)向税务机关供给税务材料;(4)托付人托付的其他管帐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