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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署理记账管理办法和管帐根底作业标准的部分条款修正修正条款对照表第一时间奉上!

  原标题:刚刚!署理记账管理办法和管帐根底作业标准的部分条款修正,修正条款对照表第一时间奉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心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管理司,后勤保障部财政局,武警部队后勤部财政局:

  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等十一部法令的决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以下简称《管帐法》)取消了管帐从业资历行政批阅,修正了触及管帐从业资历的相关条款。

  为贯彻落实新《管帐法》,财政部将对《署理记账管理办法》和《管帐根底作业标准》中触及管帐从业资历的相关条款做修正,并将其间与新《管帐法》有关法令法规,以及现行管帐规章的表述显着不一致的内容同时做修正。现将构成的《署理记账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正对照表和《管帐根底作业标准》部分条款修正对照表转去,请你单位就对照表中的条款修正安排征求定见,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书面定见反应财政部管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