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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海四达签定年度购销结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1、合同中已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等内容做出了清晰约好,合同两边也均有履约才能,但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如遇方针、商场环境等不行估计要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按期或全面实行。

  2、相关合同赢利的奉献尚无法精确估计,相关财务数据的承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或“乙方”)近期与江苏大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秦新能源”或“甲方1”)以及大秦新能源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大秦”或“甲方2”)一起签定了《2023年度购销结构合同》。海四达将为大秦新能源及其子公司供给总计出售金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的锂离子电池模组、电芯等产品。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运营合同,公司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矩实行了内部批阅程序。本次买卖不构成相关买卖及《上市公司严重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则的严重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运营范围:从事新能源产品光伏组件、光伏操控器、光伏逆变器、太阳能储能电池、风能储能电池组、电源体系设备、充电桩、动力电池、锂电池的研制、出产及出售;自营和署理各类产品及技能的进出口事务(国家限制企业运营或制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能在外)。(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

  运营范围:一般项目:技能服务、技能开发、技能咨询、技能交流、技能转让、技能推行;新式能源技能研制;电池制作;电池出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出售;包装材料及制品出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作;智能输配电及操控设备出售;货品进出口;技能进出口(除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开运营活动)。

  大秦新能源以及泰州大秦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联系。二者信誉状况杰出,具有杰出的履约才能。

  6、合同收效及其他:本合同经两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署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许公章后收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买卖两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平等法律效力。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四达专心于新能源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研制和出产,具有大规模和高质量的电芯出产制作才能,大秦新能源集团专心于海外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制和出产,是国内最早布局海外储能商场的优秀企业之一。两边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并经过资源互补,一起快速扩展产品在海外户用储能的商场份额。本次购销合同的签定是海四达与大秦新能源在新能源事务战略协作的表现,两边将持续秉承着互惠互利的协作精力,携手一起深化在新能源事务上的全面协作。本次购销合同的签署可进一步进步公司在储能电芯商场的位置,并进步公司在储能范畴的竞赛优势。

  本次购销合同的签定和实行对公司事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首要事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实行而对签约方构成依靠,不影响公司的事务独立性。

  1、两边的协作受职业方针、管理水平、项目推行力度等多种要素的影响,终究能否完成协作方针存在必定的不确定性。

  2、相关合同赢利的奉献尚无法精确估计,相关财务数据的承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