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65-569

个人接受署理记账事务归于违法行为吗?

  问题:我在8家个别和2家小规划单位担任管帐作业,个别每月给300元薪酬,小规划每月500元薪酬。我这样合法吗?等待答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第三十八条规则:“管帐人员应当具有从事管帐作业所需求的专业才能。担任单位管帐组织担任人(管帐主管人员)的,应当具有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历或许从事管帐作业三年以上阅历。”第三十九条规则:“管帐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进步事务本质。对管帐人员的教育和训练作业应当加强。”因而,管帐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才能和本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第三十六条规则:“各单位应当依据管帐事务的需求,设置管帐组织,或许在有关组织中设置管帐人员并指定管帐主管人员;不具有设置条件的,应当托付经同意建立从事管帐署理记账事务的中介组织署理记账。”一起,依据《署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请求署理记账资历的组织应当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三)主管署理记账事务的担任人具有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历或许从事管帐作业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署理记账组织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管帐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事务技术,可以独立处理根本管帐事务,并由署理记账组织自主点评确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署理记账组织从事署理记账事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