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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民事纠纷署理王光祥|开发商逾期交房业户维权索赔违约金和危害补偿能否一同适用

  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两边当事人为保证顺畅实行,往往会在合同中作出若一方违约,需求向守约方付出违约金的约好。那么,假如发生违约后,守约方既要求补偿违约金,又要求补偿实践发生的丢失,能否取得法院支撑?一同看看下面的事例吧~

  2021年2月,钱某作为买受人与出卖人某房地产公司签定《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钱某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造的某处预售商品房,总价款为50万元。合同签定后,钱某按合同约好向某房地产公司付出了首期房款并处理结束了剩下房款的按揭借款手续。到2022年6月,经钱某屡次催告,某房地产公司仍未向钱某交给案涉房子。无法之下,钱某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钱某要求某房地产公司依照合同第九条约好,以总房款5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规范核算,付出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18250元。

  本案中钱某现已按合同约好的时刻和金额向房地产公司付出了购房款,已完结合同责任,而某房地产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好的交房时刻将涉案商品房交给给钱某,构成违约,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钱某以为,出卖人某房地产公司超越合同约好期限后仍未交房,致使自己一向租房寓居,所以,该房地产公司还应该承当自己因租房形成的丢失18000元。

  违约金和违约危害补偿都是救助违约危害的方法,当事人在合同中能够约好违约金条款,也能够约好违约危害补偿的核算方法。违约金以补偿性为准则,如法令无特别规定或许合同无特别约好,关于违约金的性质,应认定为“补偿性违约金”,其效果在于“添补丢失”。

  假如违约金与丢失补偿并用的话,会使得守约方取得重复添补。假如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的实践丢失的话,守约方能够向法院请求予以添加,法院将以实践丢失为基准,依据公平缓诚笃性准则予以考虑当事人的差错程度,合同的实行状况以及预期利益等归纳要素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恰当调整。

  需求留意的是,假如两边在合同中清晰约好违约金性质为“赏罚性违约金”,此刻,违约金的效果表现为重在赏罚违约行为,守约方能够一同建议违约金与丢失补偿。

  因钱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在《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清晰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好,即付出违约金,违约金已具有添补守约方丢失的功用,而钱某再次要求补偿因逾期交房发生的租金丢失,没有合同约好和法令规定,法院不予支撑。

  终究,法院依法判定:某房地产公司自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付出钱某逾期交房违约金18250元,驳回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现该判定已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