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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界说与本合同榜首部分《通用条款》中别离赋 予它们的界说相同。

  六、 受托人向托付人许诺,依照本合同的约好,承当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 定规模内的署理事务。

  1.3专用条款:是托付人与受托人依据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结合具 体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署理的实践,经洽谈达到共赞同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 的详细化、弥补或修正。

  1.4托付人:指在合同中约好的,具有建设项目投标托付主体资历的当事 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历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好的,被托付人承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投标署理 主体资历的当事人,以及获得该当事人资历的合法继承人。

  1.6投标署理项目担任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担任合同实行的 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托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好的托付署理投标的 工程。

  1.8投标署理事务:托付人托付受托人署理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作业 内容。

  1.9附加服务:指托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 款中两边约好作业规模之外的附加作业。

  1.10署理酬劳:托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好的,受托人依照约好应收 取的署理酬劳总额。

  1.11图纸:指由托付人供给的满意投标需求的悉数图纸、核算书、配套 阐明以及相关的技术材料。

  1.12书面办法: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署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 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办法。

  1.14索赔:指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关于并非自己的差错,而是应由对方承 担职责的状况形成的实践丢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行抗力:指两边无法控制和不行预见的事情,但不包含两边的违约 或忽略。这些事情包含但不限于战役、严峻火灾、洪水、飓风、地震,或其他 两边一起以为归于不行抗力的事情。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则按小时核算时刻的,从事情有用开端时核算 (不扣除休息时刻);规则按天核算时刻的,开端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端计 算。时限的最终一天是休息日或许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 最终一天。时限的最终一天的截止时刻为当B24时。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说,互为阐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还有约好外, 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说次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呈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起时,应在不影响投标署理业 务正常进行的状况下,由托付人和受托人洽谈处理。两边洽谈不成时,按本合 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优点理。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还有约好,本合同文件运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说 和阐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好运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 为解说和阐明本合同的规范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令和行政法规。需求明示的法令和行政法规,两边 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好。

  4.1托付人将托付投标署理作业的详细规模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 定。

  (1 )向受托人供给本工程投标署理事务应具有的相关工程前期材料(如 立项赞同手续规划答应、报建证等)及资金执行状况材料;

  (2)向受托人供给完本钱工程投标署理事务所需的悉数技术材料和图 纸,需求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供给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精确 性担任;

  (3)向受托人供给确保投标作业顺利完结的条件,供给的条件在本合同 专用条款内约好;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络,指定人员的名字、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 用条款内约好;

  4.3受托人在实行投标署理事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投标署理规模的合理 化主张,经托付人赞同并获得经济效益,托付人应向受托人付出必定的经济奖 励。

  4.4托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供给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 任。

  4.5托付人未能实行以上各项职责,给受托人形成丢失的,应当补偿受托 人的有关丢失。

  5.1受托人应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好的托付投标署理事务的作业规模 和内容,挑选有满足经历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投标署理项目担任人。投标 署理项目担任人的名字、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1)依法依照揭露、公正、公正和诚笃信用原则,安排投标作业,保护 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托付人宣扬有关工程投标的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解说合理的 投标程序,以便得到托付人的支撑和合作;

  5.3受托人应对投标作业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核算、技术经济材料 等的科学性和精确性担任。

  5.5受托人为本合同供给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 方假如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当由此而引起的悉数法令责 任和费用。

  5.7受托人不得承受悉数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优点,不得走漏 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求保密的内容。合同停止后,未经托付人同 意,受托人不得走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投标材料和状况。

  5.8受托人未能实行以上各项职责,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应当补偿托付 人的有关丢失。

  (2)向受托人问询本合同工程投标作业进展状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 反法令、行政法规的主张;

  (7)本合同实行期间,因为受托人不实行合同约好的内容,给托付人工 成丢失或影响投标作业正常进行的,托付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 追索经济补偿,直至追查法令职责;

  (3)当托付人供给的材料缺乏或不清晰时,有权要求托付人补足材料或 作出清晰的答复;

  (6)关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悉数文件具有知识产权,托付人仅有运用 或仿制的权力;

  8.1两边依照本合同约好的投标署理事务规模,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好 托付署理酬劳的核算办法、金额、币种、汇率和付出办法、付出时刻。

  8.2受托人对所接受的投标署理事务需求出外调查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 费用,经托付人赞同后,向托付人实报实销。

  8.3在投标署理事务规模内所产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 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托付人与受托人在弥补条款中约好。

  9.1由托付人付出署理酬劳的,在本合同签定后10 B内,托付人应向受托 人付出不少于悉数署理酬劳20%的署理预付款,详细额度(或份额)两边在专 用条款内约好。

  由中标人付出署理酬劳的,在中标人与托付人签定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 合同约好的悉数托付署理酬劳一次性付出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结托付人托付的投标署理作业规模以外的作业,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酬劳由两边洽谈,签定弥补协议。

  9.3托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好的付出时刻内,未能按期付出署理预付费用,自敷衍出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算付出署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托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好的付出时刻内,未能按期付出署理报 酬,除应承当违约职责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算付出敷衍署理酬劳 的利息。

  9.5托付署理酬劳应由托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好的付出办法和时刻, 直接向受托人付出;或受托人依照约好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 ( 3 )款说到的托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 约好向托付人供给为确保投标作业顺利完结的条件,致使投标作业无法进行;

  (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 ( 6 )款说到的托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 约好向受托人付出托付署理酬劳;

  托付人承当违约职责,补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形成的经济丢失,两边在本 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好托付人补偿受托人丢失的核算办法或托付人应当付出违约 金的数额或核算办法。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 ( 2 )款说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 约好,向托付人供给为完结投标作业的咨询服务;

  (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说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好, 承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事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说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好, 走漏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投标材料和状况;

  受托人承当违约职责,补偿因其违约给托付人形成的经济丢失,两边在本 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好受托人补偿托付人丢失的核算办法或受托人应当付出违约 金的数额或核算办法。受托人承当违约职责,补偿金额最高不该超越托付署理 酬劳的金额(扣除税金)O

  10.3第三方违约。假如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一起形成的,则 应由合同两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当悉数违约职责,再由承当违约 职责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 件产生时的有用依据。

  11.2托付人未能按合同约好实行自己的各项职责,或许产生应由托付人承 担职责的其他状况,给受托人形成丢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办法向委 托人索赔:

  (2)托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陈述及有关材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 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弥补索赔理由和依据;

  (3)托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陈述和有关材料后7天内未予答 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现已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好实行自己的各项职责,或许产生应由受托人承 担职责的其他状况,给托付人形成经济丢失,托付人可按11.2款确认的时限和 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1托付人和受托人实行合同时产生争议,能够宽和或许向有关部门或 组织请求调停。当事人不肯宽和、调停或许宽和、调停不成的,两边能够在本 合同专用条款约好以下一种办法处理争议:

  13.1本合同签定后,因为托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实行投标署理 事务时,托付人应及时告诉受托人暂停投标署理事务。当需求康复投标署理业 务时,应当在正式康复前7天告诉受托人。

  若暂停时刻超越六个月,当需求康复投标署理事务时,托付人敷衍出从头 发动该投标署理作业必定的补偿费用,详细核算办法经两边洽谈以弥补协议确 定。

  13.2本合同签定后,如因法令、行政法规产生变化或因为任何后续新公布 的法令、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本钱或时刻产生改动,则本合同约好的服务 酬劳和服务期限由两边签定弥补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改变或解除合同时,除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 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洽谈一起并达到书面协议。未达到书面协议的,本合同 仍然有用。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丢失的,除依法能够革除职责外,应由 职责方担任补偿对方的丢失,补偿办法与金额由两边在协议书约好。

  14.1除收效条件两边在协议书中还有约好外,本合同自两边签字盖章之日 起收效。

  15.1受托人完结托付人悉数托付投标署理事务,且托付人或中标人付出了 悉数署理酬劳(含附加服务的酬劳)后本合同停止。

  15.3因不行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两边不能实行本合同时,两边应洽谈 确认本合同持续实行的条件或停止本合同。假如两边不能就本合同持续实行的 条件或停止本合同达到共赞同见,本合同自行停止。除托付人应交给受托人已 完结作业的酬劳外,各自承当相应的丢失。

  15.4本合同的权力和职责停止后,托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原 则,实行告诉、帮忙、保密等职责。

  (1)托付人未依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 (3 )款的约好,向受托人提

  (2 )托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 (6 )款的约好,向受托人付出

  (1)受托人未依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 (2 )款的约好,向托付人提

  (2 )受托人违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好,承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 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事务应承当的违约职责:

  (3)受托人违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好,走漏了与本合同工程有 关的任何不该走漏的投标材料和状况应承当的违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