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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署理记账许可证年度存案作业开端啦

  近来,财政部发布了财办会〔2021〕1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署理记账行业处理有关作业的告诉》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严厉依照《署理记账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署理记账安排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批阅机关报送署理记账安排基本状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化状况”的有关法律法规,安排本地区财政部门署理记账资历处理安排(以下简称批阅机关),认线年署理记账安排网上年度存案审阅作业。

  2020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署理记账资历的署理记账安排及已处理存案挂号的分支安排,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经过“全国署理记账安排处理体系”向其批阅机关进行年度存案。署理记账安排及分支安排于2020年12月31日前跨原批阅机关管辖地搬迁作业地址的,应向其迁入地批阅机关进行年度存案。

  关于署理记账安排提交的存案资料不契合规范要求的,批阅机关应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奉告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关于未按要求做年度存案的,批阅机关应责令其期限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要点重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示其实行有关责任;关于未能继续契合署理记账资历条件的,批阅机关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则条件的,由批阅机关吊销其署理记账资历。

  2020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署理记账资历的署理记账安排及已处理存案挂号的分支安排,均应参与本次年检。

  本次年检作业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经过“全国署理记账安排处理体系”()向批阅机关进行年度存案。

  署理记账安排及分支安排登录“全国署理记账安排处理体系”,挑选年度存案,依据相关要求提交资料,待行政批阅服务局审阅经往后,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至博兴县行政批阅服务局一楼大厅9号窗口,年度存案作业完毕;未经过审阅的,需依据相关要求修正有关信息后再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