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65-569

托付署理记账协议书(中英文)

  2)向乙方供给合法、实在、精确、完好的原始凭证,进行分类编号后交给乙方;

  9)妥善保管一切原始凭证、财务报表及经税务机关审阅后的交税申报表等材料。

  2.乙方承受甲方的托付,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务、税务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为甲方公司供给署理记账、财税咨询和税务申报署理服务。

  1.3本协议的条款、效果和解说,因本协议引发争议的处理和本协议的履行受中国人民共和国法令束缚。

  1.1甲方托付并授权乙方完结下述协议条款2中所规则内容(以下称“托付项目”);

  1.2以上条款规则的托付和授权任何时候都不被视为是本协议两边的合伙联系;